即将启动恩施城区新增15处电子眼!快看免得违章
于恩施市城区部分路段启用电子监控系统
抓拍交通违法的通告
为了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,保障市民便捷、顺畅出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恩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大桥路水印郦都路段、东风大道三立时代消防通道等5条道路15个点位交通违法行为电子监控自动抓拍系统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抓拍启用时间
2017年6月1日0时启用,24小时实时自动抓拍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。
二、抓拍区域
大桥路红江桥-水印郦都-土司路路段、东风大道三立时代广场消防通道、市府路孝感幼儿园-硒都民族小学门前-市教育局路段、航空大道174号市农业局消防通道路段、清江东路清江桥-州政协及州教育局环路。
具体点位如下:
大桥路:博威酒店路段、市疾控中心路段、水印郦都路段、水印郦都停车场北出口路段。
东风大道三立时代消防通道:三立时代广场路段、信用联社舞阳营业部路段。
市府路:孝感幼儿园路段、硒都民族小学路段、市教育局路段。
航空大道174号消防通道:市农业局路段
清江东路:舞阳办事处路段、民族体育场路段、州农业发展银行路段、州国资委路段、州人力资源局路段。
三、抓拍的违法行为及相关处罚规定
(一)道路交通违法行为
1.机动车违法停车超过90秒的(在路口、导向车道内、人行横道、公交站牌(亭)、出租车临时停靠点禁停区内的违法停车行为将不限时抓拍);
2.机动车逆向行驶的;
3.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,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;
4.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,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、穿插等候车辆的;
5.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,在人行横道、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;
6.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、标线的地点掉头的;
7.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。
(二)相关处罚规定:
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,违反在设有禁停标志、标线的路段,不得停车规定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0条、《湖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办法》第69条第1项之规定,罚款100元,记3分;机动车驾驶员未按照道路指示标志行驶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0条、《湖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办法》第70条第4项之规定,罚款200元,记3分。
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有关规定,养成文明交通好习惯,共同维护安全、畅通、有序的交通秩序。
特此通告!
恩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2017年5月19日
来源:恩施市公安交警
公众号名:本土恩施
联系QQ:27811689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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